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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推动《太湖县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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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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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严国华主持,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团县委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严国华结合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工作情况逐条领学解读了《意见》,强调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浩对《太湖县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应当报告的情形等内容做了具体说明,与会各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围绕征求意见稿进行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一致表示将持续加强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下一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将在此次座谈会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与各部门会签《太湖县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强制报告落地生根,让伸向孩子们的“黑手”无所遁形,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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