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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公安局建立三项制度夯实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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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0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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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公安局支持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建起三项目制度,着力为公安各项业务工作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今年以来,驻局纪检组先后开展了9次专项活动,纪检联络员推送廉政提醒提示30次,局领导带队分片督导基层所队、二级机构等部门120次,当场查摆纠正问题20个,广大民警的纪律意识、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建立纪检联络员制度。怀宁县公安局民辅警达714人,而派驻的纪检干部仅3人。为缓解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县公安局从各二级机构中选出一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好的民警担任纪检联络员,建起了一支由40名民警组成的纪检联络员队伍,有效了延伸监督触角,实现监督全方位、高密度、无死角,提升了监督效能。

二是建立提醒提示制度。坚持底线思维,树立“10-1=0”的理念,局领导始终把队伍建设纪律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坚决杜绝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支持建立派驻纪检组和基层纪检联络员工作群,有效加强业务交流、上下互动。派驻纪检组通过县局微信工作群、纪检联络员工作群里和县局主页,在敏感节点及时发送纪检工作提示,通过局领导“重点”提醒、纪检民警“经常”提醒、联络员“适时”提醒三种方式,将相关纪律要求推送到每一个民辅警,推动作风养成。

三是建立分片督导制度。针对不同时段、重要节点结合县局中心工作,由县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开展分片督导检查,将纪律作风建设贯穿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实现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有效抓紧抓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的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

作者:李结义、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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