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安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市扫黑办组织开展了我市先进表彰的申报与初评工作,经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审核,拟对我市表彰先进集体8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安庆市扫黑办反映(实名并明确具体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0556-5346336。
拟表彰的先进集体(8个)
1.安庆市纪委监察机关
2.中共安庆市委政法委
3.安庆市中级法院扫黑办
4.安庆市公安局
5.安庆市水利局
6.望江县人民检察院“262”专案组
7.岳西县公安局
8.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
安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