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发来的一份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委托函,委托本院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监督考察。据悉,这是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助监督考察案件。
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出生于2004年1月,是本县某中学学生,2021年12月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限为六个月。因考虑到方某某还是在校学生,居住地、学习地都在本县,由我院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正常学习、帮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特委托本院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本院接受委托后,指派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负责监督考察工作,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考察,与安庆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的社工人员结合方某某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制定考察帮教方案,联系方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三方共同签署了监督考察协议。
附条件不起诉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项新制度,通过一定期限的考察综合涉罪未成年人的表现来决定是否对其予以起诉,这项制度给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异地检察机关的协作联动,解决了办案检察院与涉罪未成年人居住地相隔两地而造成的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等难题,形成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检察合力,使监督考察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了考察和帮教的效果。(莫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