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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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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2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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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天柱山镇党委坚持以党建引领,提高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出发点,创新工作举措,努力优化基层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在责任落实上再压实。镇党委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执政观念,强化党组织在综治维稳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认识到综治维稳抓实了就是生产力、抓细了就是凝聚力、抓强了就是战斗力的理念,树立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真正做到务本务实务要、落实落地,逐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单位联动抓、党员干部自觉抓的工作机制与强大合力。

二要在工作创新上再发力。着力推动“四个”转变。推动由“轻”向“重”的转变,屏弃过去重经济轻治理的不良倾向,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的任务,摆上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位置;推动由“堵”到“疏”的转变,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重视创新解决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创新源头预防和引导化解的措施,实行标本兼治,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推动由“散”向“合”的转变,努力克服社会管理领域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真正形成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格局;推动由“冷”向“暖”的转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尊重综治对象,努力满足群众诉求,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实现“情、理、法”的统一。

三要在服务群众上再优化。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群众基础。一是重视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经常性开展普法宣讲,并通过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注重案例展示、警示教育,守规矩明纪律,做到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使群众法律观念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强化自治推动,积极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群众效应”。完善村规民约,强化群众规矩意识和道德约束,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向纵深推进。三是充分发挥民智,让群众为推进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中出谋划策,通过党员带头全员参与、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推进村级社会治理的监督过程、邀请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等形式,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力军,基层干部牢固树立“为民而治”的服务理念,真正让群众体会到治理后的新变化,享受到治理后的新成果。(潜山天柱山镇  韩久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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