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下午,怀宁县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表彰座谈会在怀宁县会展中心小礼堂召开。会上,共青团怀宁县委员会、怀宁县青年联合会、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对2018年度怀宁县先进团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怀宁法院在此次表彰大会中收获满满。院团支部荣获怀宁县“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院执行局荣获“怀宁县青年文明号”称号;青年干警张平同志荣获“怀宁青年五四奖章”称号,闫慧敏同志荣获怀宁县“优秀共青团干部”,韩丽丽同志、叶芬同志分别荣获“怀宁县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此次获奖团体和个人表示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开拓创新,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近年来,怀宁法院团支部在共青团怀宁县委和怀宁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服务青年、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法院”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下一步,怀宁法院团支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提高自身建设,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努力开创怀宁法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