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7日上午,怀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洪某某等二十九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抢夺、非法侵入住宅一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怀宁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也是安庆市法院系统受理的最大的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本次庭审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派出7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洪某某等29名被告人及30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旁听群众计150余人旁听庭审。目前,庭审正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