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农村地区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中,将酒后“仗义”借车送酒友回家的驾驶人章某查获。
当晚20时28分许,该中队民警在坝滨线排查一辆皖AV81**白色小轿车时,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经询问,驾驶人章某承认自己喝了一瓶啤酒。民警随后对其进行呼气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章某当晚和几个朋友在汇口某饭店吃饭,席间章某喝了一瓶啤酒,章某的朋友高某喝了很多白酒。饭后,高某酩酊大醉,无法回家。章某便将高某接到自己家中。章某见高某喝醉了不能回家,附近又没有出租车,心里很着急。这时,章某发现王某某的车就停在自己家楼下,随即让家人找王某某借车,然后将高某扶上车,开车送高某回家。车刚驶出汇口街不远就被交警五中队民警查获,章某后悔不已。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方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交通违法记12分。(通讯员 李政平 吴诗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