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岳西法院中关法庭集中审理7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5年前,刘某等7人分别向岳西某银行贷款一万至三万元不等,但都未及时归还借款。庭审中,刘某等对贷款事实均无异议,但都辩称,“我替别人贷的款,自己没用一分钱,还要自己还款,想不明白。”中关法庭承办法官先以“白纸黑字”向刘某等人解释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再以“走的是路,还的是债”做他们的调解工作;同时向某银行代理人做工作,希望银行考虑刘某等人代他人立据借款的特殊情况,在利息和还款期限上作出让步。经承办法官一上午的调解工作,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还款协议。至此,7件“成年旧账”均以调解结案。
针对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的系列案件,中关法庭采取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调解的方式,既节约了审判资源,又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有利于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