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变更工作,有效维护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刑罚执行衔接紧密顺畅,佐坝司法所四举措落实居住地变更调查评估流程。
一、情况调查核实。司法所通过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变更材料进行审核,到其现居住地进行实地调查,严格按照调查程序走访其家属与邻居了解实际情况,同时征求所在地村(组)干部的意见,形成材料上报。
二、执行“二次会审”。司法所根据此次调查评估的实际情况,经过会议研究同意申请人拟变更居住地的申请,并形成报告上报县社区矫正中心;县社区矫正中心经调查评估分析会综合评定、形成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原服刑所在地司法局。
三、做好衔接工作。佐坝司法所收到申请人的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后,及时办理档案接收手续和更新社区矫正系统应用内容,并第一时间通知社区矫正对象前往现居地司法所报到,确保矫正监管衔接紧密通畅,避免出现脱漏管现象。
四、落实监管责任。办理移交手续后,与申请人亲属、所在地的村组工作人员签署《矫正责任书》,成立矫正小组,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做好居住地变更谈话教育,落实监管责任和执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
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变更工作,不仅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以人为本的刑罚执行理念,同时也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限、回归社会,有效避免了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通讯员 石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