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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重拳整治三、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 怀宁公安局
  • 吴亚男
  • 2021-01-2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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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怀宁县交警大队在城区设立多个缉查点,对三、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1月12日下午,记者在高河中心学校门前路段看到,有不少家长都是骑电动车接学生,但也有部分家长骑着三轮电动车来接学生。下午5点左右,一位老奶奶骑着三轮电动车载着两名学生,准备离开时,执勤民警刘满节立即和校方人员一起,将车辆拦停,并让两名学生下车。“他这个车子是电动三轮车,按照规定不能载人,坐在后面的学生,我们要求她们下车,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5点15分左右,市民江先生骑着从事快递行业的电动三轮车来接儿子放学,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经过一番教育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对他处以50元处罚。

今年以来,怀宁县三、四轮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出现反弹趋势,特别是利用三、四轮电动车接送学生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此,县交警大队与校方一起联动,在前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载人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高河中心学校副校长韩建宏说:“我们第一时间把这个宣传材料在班级群和教师会上都通报了,要求班主任教师跟家长沟通,通过微信短信告诉家长,不要开电动三四轮车来接送学生,提醒学生不要坐三四轮电动车。”

据了解,专项整治工作自2020年底启动,县公安局决定利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在高河城区、G206、318等县域主要道路,设立多个缉查点,对三、四轮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载人、不各行其道、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载人、闯红灯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明显好转。”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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