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9月16日上午,怀宁县人民法院联合怀宁县直机关工委、怀宁县法宣办邀请到20余名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代表旁听一起民事案件庭审。
该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20年10月,张某驾驶货车与胡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胡某受伤,胡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胡某就事故发生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家属一直未得到相应赔偿,故将张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法官对案件基本事实进行了调查,原、被告双方就各自主张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程序严谨、各环节对接流畅,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参加庭审旁听活动,真实、直观地感受了到法律的权威和审判程序的严谨,使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今后将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做到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