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区县动态

【基层话民生】援调对接有速度,民生工程有温度

  • 本站
  • 吴用
  • 2021-12-30 18:56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我叫张友某,家住岳西县姚河乡马石村,是众多民生工程受益者之一,我想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我排忧解难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民生工程真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惠民工程。

2020年6月25日,端午节。那天傍晚,我正在省外某工地做工,接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得知我妻子跳楼了,就在我做工旁边的那座楼。我当时无法相信,她和儿子才给我送了两瓶饮料,和我说话时状态很正常,怎么可能转眼之间就去跳楼呢?经医院抢救,我妻子依然走了。派出所的警官告诉我,根据掌握的情况,基本能够认定自杀,我无法接受。我老家的亲属赶到省外帮助我处理此事,接下来四天,我们向工程方讨说法,并向当地信访、纪委等相关部门反映此问题。每个部门都告诉我们按法律规定办,而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家就是普通的农民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全靠我打工维持,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随我一起务工,照顾日常生活。妻子离去,我只能全力照顾儿子,无法再务工,家里将没有生活来源。就在我茫然失措的时候,亲属给我出主意说:“村里到村民组宣传过,有一项免费为家庭困难的人打官司的民生工程,你向老家村干咨询一下,看能否提供帮助。”6月30日,我忐忑不安地给老家那边马石村廖书记打了电话。廖书记了解了我的情况后,说马上帮我联系姚河乡法律援助工作站。

我感觉心中有了希望。

不一会儿,姚河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与我电话联系,向我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分析案情及提出解决思路:“现在派出所根据现在调查情况,倾向于认定自杀,如果自杀,工程方就没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很难争取到多少赔偿或者补偿。我建议先争取与对方坐下来好好谈,请当地综治或者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如调解不成再提起诉讼。我们这边可以通过援调对接机制,在调解期间就为你提供法律援助。我们会帮你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带好相关手续尽快赶往你那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帮你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听完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诚恳坚定的话语,一阵暖流涌入心中,相信我的事情会有好的结果。傍晚,姚河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给我说,县法律援助中心已指派律师,第二天一早就出发。

我和亲属焦急等待着。7月1日午后,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汪律师就到了。一起赶来的还有姚河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和乡村干部。

我感到心里有了底气。

汪律师他们一边吃饭一边听我们说事情经过、目前的情况。刚放下碗筷,汪律师说:“这个事情,希望通过调解争取最大利益。建议我和张友某去听听其妻子跳楼前的报警录音,再查看事发现场;其他人负责咨询管辖此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相关部门。”下午我和汪律师一起前去沟通,未获允许。2日上午,我们通过辖区派出所沟通,才同意我下午去听录音。当我从录音中听到妻子说要跳楼,我的心都碎了,也接受了这个事实。后来亲属给我说,在我们想办法听录音的这段时间,乡村干部也在街道办事处的综治中心等逐处咨询。下午回来后,我把听录音的情况和亲属说了,都表示同意汪律师的建议,争取请派出所主持调解,通过调解解决。

3日早上,汪律师一行赶到派出所,向派出所请求主持调解。派出所同意了,并请来了工程方负责人。谈了一上午,对方只同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点丧葬费。我有些担心,如果谈不好,我该怎么办。下午两点,对方公司的法律顾问也来了,继续谈了好久,对方依然只同意补偿点丧葬费。对方法律顾问建议我进行诉讼,法院判多少,他们公司就立即付多少。汪律师说:“诉讼是最后的解决问题方式,但对于这个事情,却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商量出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后来,对方法律顾问未再提建议诉讼的事情,但对补偿的数额也不肯再增加。

汪律师他们反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对方才逐步提高补偿的数额。直至晚上七点多,同意对我进行补偿,达成调解协议,并且现场一次性付清。

这个结果远远超出了我与亲属的预期,避免了打官司的不便,也为我与儿子将来的生活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我非常感激。

那天调解结束,已经很晚,我本想请他们再休息一晚,明早再赶路。他们说多住一晚就要多花一些钱,吃完晚饭就立即赶回了。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到家的,我和亲属赶回到老家时天已经亮了。

法律援助汪律师和姚河乡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乡村干部不惧路遥、不辞辛苦、尽心竭力,消除我内心的无助,我从手足无措到顺利拿到补偿,仅用了三天时间,我不禁感慨援调对接为民解难的速度之快;汪律师与乡村干部耐心、细致、周到的态度,让我感受到民生工程为民解忧的温度之暖。我真心希望党和政府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都越办越好,继续为困难群众发心声、为困难群众办实事。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投稿邮箱 aqzfwxjk@163.com
安徽省安庆市振风大道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 电话:0556-5701007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