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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扎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助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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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姗
  • 2022-05-0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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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宣传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期,怀宁县组织全县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和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宣传氛围。

深入认真学习,把握重要意义。县委、县政府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常委会、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认真研读全文,准确把握亮点特色。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组织政法各单位“一把手”、各乡镇政法委员开展专题学习。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并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利用专题研讨班、“三会一课”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坚持理论舆论、网上网下、内宣外宣联动,扎实开展专项宣传。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标语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各单位采用横幅、标语、电子屏、固定宣传牌、宣传栏、乡村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横幅300余条,张贴固定宣传栏50余处,出租车、公交车电子显示屏、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临街商业门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2000余次。利用“怀宁长安”等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核心要义。截至目前,共推转相关稿件10余篇。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实际成效。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县扫黑办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扫黑除恶斗争年度考核内容,适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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