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担保人余某夫妇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由其儿子代为清偿全部欠款18.73万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2020年,黄某、杨某夫妇因资金需求,向桐城市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易贷卡业务,双方就借款额度、借款用途等内容达成约定。余某夫妇自愿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承诺对黄某夫妇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借款到期后,黄某、杨某夫妇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余某夫妇也未主动承担担保责任,银行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展开财产摸排,发现黄某、杨某夫妇身负多笔债务,已无实际还款能力,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将突破口锁定在担保人余某身上,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在调解室里,执行法官向余某细致阐释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连带担保责任意味着当债务人无力还款时,担保人需承担全额还款义务,拒不履行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法律后果。
经过法官耐心的思想疏导,余某深刻认识到担保行为的严肃性和自身应负的法律责任。其儿子得知情况后,主动赶到法院,当场代为缴纳全部欠款18.73万余元。至此,这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此次案件的执结,不仅为金融机构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向社会公众敲响警钟:担保不是简单的“人情签字”,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责任担当,签字即意味着要为他人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