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陈年渔业承包合同,一桩折旧补偿争议,让同村群众与村委会产生纠纷、对簿公堂。桐城市人民法院金神人民法庭秉持柔性司法理念,巧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以情理兼顾的处置方式让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邻里和睦。
2012年6月,村民张某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为期十年的渔业承包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若首轮承包期满后张某无法续包,村委会需对其承包期间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折旧标准予以经济补偿。承包经营的十年间,张某持续投入资金,陆续建成公路地基、管理用房等多项渔业配套固定资产,为鱼塘养殖经营完善了基础设施。
2022年合同期满后,张某未能取得新一轮渔业承包权。后续双方就固定资产折旧补偿金额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矛盾持续僵持。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支付各项投资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深入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理念,坚持就地化解矛盾、修复基层乡情关系,灵活运用本土“六尺巷工作法”调处纠纷。为精准厘清案情、核实资产,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争议焦点,深入现场对案涉固定资产逐一实地勘查、核实明细。
调解工作中,法官法理与情理并重,一方面向村委会释明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明确其依据契约履行折旧补偿的法定责任,引导村委立足合同本意、客观公允核定补偿款项;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张某正视固定资产十年使用产生的自然损耗与实际价值折损,理性调整补偿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摒弃对立情绪。
在法官的悉心调处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摒弃分歧、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村委会分两次向张某支付固定资产补偿款共计50万元;张某在约定期限内,将承包期间投入的全部渔业固定资产完整移交村委会。至此,这起僵持已久的渔业承包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基层群众纠纷,从来不止简单的法律对错,更关乎邻里乡情、群众信任与基层稳定。本案中,法庭摒弃“就案办案”的固化思维,以“六尺巷”包容礼让的调解智慧消融双方心结,促成双方各退一步、互利共赢,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妥善修复了干群、邻里关系,用暖心司法守护民生温情、筑牢基层和谐稳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