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城关所民警进网格走访、宣传工作中发现一条案件线索,后经缜密侦查,成功查破一起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案,治安拘留1人,收缴管制器具弩1把,钢珠722粒。
2020年5月24日上午,城关所民警桂志伟、汪青青进市区龙井社区17网格走访、宣传中,一居民反映:市区舒台路市住房公积金隔壁建设银行取款机门口有一辆小汽车停放了好几天,车门可以打开,里面放有弓弩。走访民警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为一辆黑色桑塔纳,牌号为皖H1X576,车门未上锁;在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检查时发现汽车后排的纸箱上放有一把弓弩、副驾驶手套箱内有一袋钢珠(722粒)。针对这一情况,走访民警立即向所负责人上报,安排值班民警到现场依法固定证据,对管制器具进行拍照、扣押,受案调查。后经查: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嫌疑人名叫洪某立,男,33岁,潜山市人,在调查中洪某对自已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已依法裁决,对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裁决了治安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