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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丨怀宁县“三治融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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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0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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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怀宁县以“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提高自治能力完善城乡村(居)民会议,健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理事会,建立“五位一体”自治体系,发挥自治在社区治理中基础作用。按照“民事民议、民事民办”原则,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组织成员多元化、协商形式多样化、协商工作常态化、协商结果公开化和协商工作“六有”规范化的“五化”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坚持“六协商三不协商”原则,实行民主议事、民主监督。全县划分网格1160个,配备网格长243人,网格主任1161人,网格员6436人。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作用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把乡村(社区)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目前,全县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个。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强化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人才支撑。截至目前,全县各村(社区)已培养法律明白人4883名,法治带头人252名。

三是发挥德治引领作用开展乡村德治提升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县已建成县级文明实践中心1个,乡级文明实践所20个,村级文明实践站243个,实现县、乡、村全覆盖。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传表彰活动,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一季度评选出“怀宁好人”6名。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区)评选活动,22个单位,136个镇、村(社区)获得怀宁县第二届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社区)称号,全县各乡镇文明村镇(社区)占比达57.41%。(朱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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