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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丨安庆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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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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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将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与履行职责、发挥审判职能相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推动矛盾多元化解的有机衔接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积极与党委政府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的工作对接,将“无讼”乡村社区、“万人成讼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调对接,推动先行调解、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工作机制与诉讼有机对接。用快的机制加快办案,推进分调裁审,引导诉前调解。今年,全市法院委派诉前调解案件共8021件;市中院专门组建快审团队,9名人员,有3名员额法官,8个月收案1051件,结案942件,平均审理时间23天。

二、开展信用修复助力优化信用环境

为鼓励当事人纠正失信行为,帮助提高履行能力,促进案件实质化解,优化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市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信用修复,成效明显。自2019年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以来,两级法院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678例,同意修复548例,修复后履行406人次,经信用修复后执行(履行)到位金额2.13亿元。

深入调研摸清信用修复底数。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等方式,与发改委、人行等部门及银行、中小微企业等交流失信企业相关情况。深入研究失信企业大数据及个案情况,根据企业失信的原因、表现、修复意愿等分类研判企业信用修复的可能性。

完善制度引导信用修复行为。市中院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修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信用修复制度在中小微企业先行先试。出台《安庆法院信用修复操作指引》,对信用修复申请实行量化评分,提升可操作性和规范化水平。

定向培训打牢信用修复基础。结合案件办理及发改委提供的情况,对有修复意愿的、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开展定向培训。分类施策提升信用修复成效。遵循平等自愿、债权人利益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双保护原则,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不同信用修复措施。

三、探索执源治理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两级法院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多措并举开展执行难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

推进执行网格化。借用“单元长”“联防长”平台,推进执行网格化,强化解决查人找物难。市中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执行网格化工作的意见》作为基本指引。全市法院共聘执行联络员3283名,其中单元长(联防长)591名。今年以来,执行联络员提供有效执行信息255件/次,帮助查人找人433人次,执行到位730万元。

推进部门协作联动。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执犯罪案件的意见,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合力;与市公安局建立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公安协助查人扣车常态化;与市不动产联合设立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驻市中院工作室,不动产司法查控更加高效;与市公积金中心建立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全面规范公积金执行;与市数据资源局对接数据共享,推动协助联动信息化。

促进裁判自觉履行。市中院出台《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若干意见》,从引导自觉履行、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加强自觉履行评估、强化当庭即时履行、建立督促履行机制等13个方面出21条具体意见,多维度、多举措引导、推动当事人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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