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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次日直接送达 主动作为彰显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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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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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配套20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是安庆市重点工程项目之一。5月15日,市法院黄铺法庭在王河镇永和村就地调解了潜山市王河镇人民政府与被告王某捍间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得到妥善化解。市法院法官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依法保障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原告潜山市王河镇人民政府根据潜山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线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部署,实施安庆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配套20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区域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王河镇政府根据被告王某捍户房屋现状,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项与被告达成一致,并于2018年10月9日签订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就货币补偿及支付方式、宅基地安置、现有房屋腾空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协议生效后,镇政府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应尽的合同义务,而被告王某捍迟迟未腾空房屋,严重影响了重点工程项目的工作进度。镇政府多次上门协调督促,均未见成效。

   因该案涉及安庆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有序推进,市法院黄铺法庭高度重视,立案次日,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黄铺法庭庭长王永忠即带队赶赴被告王某捍所在的永和村,对该案法律文书进行直接送达。送达途中,承办法官朱邦斌与被告进行了电话沟通,得知被告本人现在外地务工,无法赶回。承办法官当即在电话中向其述明该案的特殊性,简要分析了该案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希望其能委托在家的成年家属参与案件调解。在法官耐心解释后,被告王某捍表示愿意委托其妻子参加调解。在永和村村部,案件承办人向被告王某捍妻子直接送达了该案相关法律文书,详细了解了该户拒不履行前期签订的安置协议的具体原因,一边与乡镇负责拆迁安置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一边耐心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从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角度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使被告方就宅基地安置和拆迁事宜与镇政府达成一致意见,涉案房屋于当晚顺利完成拆迁。(潜山法院  严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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