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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英模】王球:扫黑除恶挑重担 刑检战线当先锋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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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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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球同志是岳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2011年加入检察系统,从检近十年,一直奋斗在刑事办案一线。她始终坚持“廉”字打底、“干”字当头、“公”字为先,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及本院、市院先进个人,2012年获得“全市监所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及监所检察业务竞赛二等奖,2018年先后获得 “岳西县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第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安庆市检察机关第十二届“优秀公诉人”称号和“优秀辩论奖”“第十三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在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荣记“三等功”一次。

以硬实力啃硬“骨头”

2019年,她所办理的刘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第十四督导组重点督办案件,也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岳西县院办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该案涉案人数多,作案时间跨度长,除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外,本案还涉及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开设赌场罪,共十个罪名。该案不同于以往传统的涉黑案件,她以多年的公诉经验、扎实的业务能力、钻研学习的品质,抓住新形势下涉黑犯罪转型特点、分层特征,以清晰的办案思路在复杂案情、纷杂证据中察疑析微,紧抓涉黑案件四个特征,综合全案证据准确认定涉黑,并对组织外犯罪一并提起公诉。

庭审期间,面对20名辩护律师、17名被告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她从容镇定,根据在案证据并结合法理、法条迅速进行答辩,16组证据、60余条答辩意见,她以充足的准备和充分的实力主导了整个庭审和法庭辩论。为更好的办理刘某某等涉黑案件,在侦查阶段,她提前介入侦查并进驻办案点,异地驻扎,提出具体的补证意见。审查起诉期间,更是以“5加2”“白加黑”的超强度工作模式,一个半月的时间内,阅览95本侦查卷宗,审查1万多页证据,形成近226万字的审查报告,40页的起诉书,创我院建院以来最长文书字数记录,在确保案件质量前提之下,完成了涉黑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不退查的要求。为了确保案件庭审顺利,她主动放弃国庆假期,精心准备三纲一书,六天六夜的庭审中她强忍妊娠反应,挑战自我身体极限,公开答辩的前夜她更是准备至凌晨三点多。

坚守案件质量底线

从检十年来,她累计办理贪污受贿、假冒注册商标、故意伤害、抢劫、盗窃、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各类刑事案件400多起,她高效办案,精准指控,无一例无罪和撤回起诉的案件,无一起案件引起或成为涉检上访案件。

作为一名公诉人,为了更好的在法庭上指控犯罪,确保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她严把案件质量关和证据体系,为了查清一起涉恶团伙的犯罪事实、有效指控犯罪,她奔赴千里之外的云南,找寻案件当事人,提取有效证词,完善证据链;同时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和把握上严格区分,认真做好每一次出庭准备。例如,她办理过的一起樵某盗窃案,樵某为工地材料员,私自将工地的8000余元废钢筋变卖,公安机关以其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在将案卷进行审查后,发现樵某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后经补充相关证据,证明樵某对工地建筑材料有保管权,其私卖钢筋的行为利用了职权,应定性为职务侵占,而本案未达到职务侵占的追诉标准,后公安机关将此案进行撤案,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立足办案服务社会治理

她不仅是一位检察官,更是孩子们心目中的检察官妈妈。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她始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这一原则,充分利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加强教育挽救工作,做到以情感人,以法育人。

积极运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例如,她办理的一起王某某盗窃案,虽然王某某有盗窃和殴打他人的前科,但其盗窃金额不大,且是未成年人,为了让王某某早日回归社会,拟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并同时对其开展社会调查,到其所在的村委会、司法所、王某某的邻居家对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通过调查以后,决定对其进行附条件不起诉。

同时,她还积极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她在办理一起老师猥亵小学生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胡某某的父亲在其三岁左右去世,其母亲随后改嫁,从小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家庭贫困,她在将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为胡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最终为其申请到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她在办理案件之余,积极开展保护未成年人以及普法宣传等相关活动,例如“法治进校园”活动、“未检护航”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检察开放日活动等。

坚持学以致用

她在办案之余,勤于总结,不断提高,撰写了多篇理论调研文章,其中《浅谈刑事抗诉》被安庆检察采用,同时积极撰写消息和案件报道,在《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人民网、中安在线、安庆检察等媒体平台发表稿件和案件报道近五十篇。

另外,为了提高业务和综合能力,她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竞赛。2012年,参加全市监所检察业务竞赛,获得“全市监所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及监所检察业务竞赛二等奖,2018年先后参加了第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第十二届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第十三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并获得“第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安庆市检察机关第十二届“优秀公诉人”和“优秀论辩奖”称号、“第十三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

在这个信息迅速更迭的时代,她深耕业务、刻苦钻研,用纯粹的学习与专注不断刷新自己的业务高度。跋山涉水,条件艰苦,时光早已见天涯。在学习中沉淀,在案件中历练,在实战中蜕变,她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顺利起诉、成功判决,更是从一名公诉小将成长为省、市两级优秀公诉人。

在这样一个流量爆发的时代,她用工匠精神办理每一起案件,办好每一起案件;在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用责任与担当贡献自己的力量,更是用能力、努力,誓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九年的公诉之路,她的办案数量在全科室人均办案数中跻身前列,并且参与承办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她筑牢抵制各种腐败的思想防线,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坚决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从未谋取私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检察官应当具备的检察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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