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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英模】张琼:积极履职有担当 精耕细作守公益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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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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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琼,女,1968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一级检察官,现任大观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张琼前期在法院工作22年,2010年进入大观区检察院,先后在公诉科、案管办、民行科、第二检察部工作任职,她始终秉持踏实务实的工作态度,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积极探索、认真钻研,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能力、创新能力和调研能力。

张琼曾先后获得安庆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案管业务能手”及大观区院“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荣誉称号,并入选省检察院“案件评查人才库”“公益诉讼人才库”成员,其办理的十多起案件评为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近两年其带领的团队先后获得省、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大观区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她工作中善于宣传检察好声音、倡导公共利益的保护,撰写的系列检察信息被光明网、中国食品网、《安徽日报》、检察之光、安庆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宣传推广。

不负重任 勇于担当

扎实开展三大检察

作为部门负责人兼部门唯一的员额检察官,承担着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中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任务,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她克服人少案多的现实困难,恪尽职守、严谨务实,以身作则带领团队攻坚克难、精耕细作、不断探索、秉持“工匠精神”,近三年来其个人办案数一直居全市员额办案数前列,年底绩效考评居优秀等级。

讲求数量居首的同时,同步提高办案质量,办理了众多精品案件。例如,辖区某镇政府在征迁安置中未正确履职,导致拆迁户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这是安庆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张琼如数追回拆迁补偿款,及时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耕地保护政策,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掘农民建房违规占地线索,办理了安庆市首例农村违法占地建房领域诉前检察建议案,推动多部门联合发力依法纠正了乱占耕地的违法行为,有效防止了耕地“非农化”,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将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与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相结合,加大对民间借贷、黑恶势力“套路贷”等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的查办力度,针对多起民事生效判决进行监督,其中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涉及民营企业,经过调查核实、精准监督,为该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6万余元,同时打击了虚假诉讼违法行为,维护了司法尊严与法律权威。

对公益诉讼案件来说,线索是基础,取证是关键,而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跟进整改才是解决问题的重点和根本。张琼始终秉持这一工作理念,对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据分析、检察建议内容、公开听证、出庭预案的制作,字斟句酌、严格把关。为了有效落实检察建议的刚性,时刻跟进整改情况,督促在整改期内证据固定,如实地查看整改恢复情况,为整改期满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不到位的案件做好充分的诉讼准备。

作为部门负责人同时履行好带队伍整风纪共提升的“一岗双责”,外出办案取证、摸排线索等,始终身先士卒、雷厉风行,发挥“传帮带”作用,履行“培训师”职责,让团队年轻助理尽快适应岗位、主动履职尽责,将其团队打造成为业务熟练、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优秀巾帼团队。

积极探索 服务大局

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在疫情防控期间,张琼多次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农贸市场、药房、超市等开展专项检查,落实高检院关于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专项活动部署,依法守护百姓生命健康安全。践行“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理念,对长江流域的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带领团队实地勘察破坏的长江流域现场,依法对破坏生态领域案件提起了25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执行到位120万生态修复补偿金,利用交纳的生态修复费用购买鱼苗,开展了安庆市首例增殖放流活动,修复被破坏的长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为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和禁渔期执法监管,多次与执法人员沿长江流域开展沿线巡视,同步对沿岸渔民或百姓宣传“长江大保护”的相关政策。

积极探索办理群众反映强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如不文明养犬阻碍居民出行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电梯安全隐患威胁百姓生命健康、限塑令白色污染影响公共环境、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存在火灾隐患等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依法履行公益职责,联合辖区街道办、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维护辖区居民良好、安全、文明生活环境,同时让老百姓感受检察监督的温度,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优化服务,强化支持,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做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多次与高新区和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座谈,推动本院挂牌成立了大观区院驻安庆高新区、大观开发区两个检察工作室,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的所需所想,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宣传服务。

传播好声音 提升认可度

履行公益保护职责

积极开展三大检察宣传工作,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认可度。带领团队开展了各种法律宣传活动,发挥民事检察党员服务岗的职责,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册、现场咨询等方式,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

通过办理的非法捕捞、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民事虚假诉讼再审建议案组织公开听证,借助公开听证程序积极向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职能、长江大保护的禁渔知识、非法集资、虚假借贷案件相关规定,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提升检察监督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张琼在法检基层业务一线工作32年来,始终坚守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履行好职业操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忠诚履职,始终秉承着变的是岗位和职责,不变的是初心和使命,严格要求自己,无私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三大检察综合业务的开展和布局,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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