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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偷”水 补缴水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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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16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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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附近有消防栓,取水很方便,真没想到这是违法行为。这个处罚,我服!”7月10日下午,因擅自私开消防栓“偷”水、补缴2000元水费的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某工地负责人胡某懊恼地表示。

当日下午13时许,花亭派出所接到安庆供水集团报警,称辖区市府路某工地在消防栓“偷”水。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系因天气炎热,工地需要洒水降尘,工人为图方便,就近在消防栓取水使用,民警随即通知供水集团和施工方有关负责人到场处置。民警现场对施工方违规取水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对其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栓使用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考虑到施工方认错态度良好,经过民警协调,根据供水集团有关规定以及使用水量,施工方补缴了2000元水费,并承诺不再通过消防栓取水使用。

7月14日上午,安庆供水集团工作人员专程来到花亭派出所,送来一面印有“民警维护正义 保护国有资源”锦旗,对民警及时出警止损、保护消防设施的行为表示感谢。

警方提醒:消防栓是重要的城市公共设施,是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救命水”。如被频繁私开使用,会导致出水压力减小,严重影响灭火效果,极易造成影响抢险救援等严重后果。因此,请广大市民要自觉保护消防设施,坚决杜绝消防栓违规违法用水行为,切勿因一己之私酿成灾难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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