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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司法局优化四项制度 着力抓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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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观区司法局
  • 2022-02-0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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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是法援工作的生命线,为有效保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大观区司法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优化四项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法律援助跟踪制度。案前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该案情,并向承办人员提示相关注意事项。案中区司法局全年会抽取不低于开庭审理8%的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庭审旁听,及时了解跟踪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实际承办案件情况,同时对承办人员的代理案件能力进行测评,确保承办人员全力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便民制度。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对所要求办理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进行一次性告知,避免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实现最多跑一次。区司法局还将法律援助的范围、受理材料在法援大厅墙上、政务网站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阅。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对特殊人群开辟“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审查,简化流程、优先受理,实现“应援尽援”。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评估制度。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依照《安庆市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安庆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逐一对卷宗进行严格审核评估,分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将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密切挂钩,对案卷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的,及时按标准发放案卷补贴,提高承办人员的责任意识,激发案件承办人自觉主动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建立法律援助投诉制度。对正在办理或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以公开监督电话、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表、电话回访等方式,详细了解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服务情况、纪律遵守情况,畅通违纪投诉渠道,及时掌握受援人满意度,确保受援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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