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还能将我的损失追回来,我真的没有想到”。近日,大观区检察院将陈某某盗窃的违法所得退还给被害人时,被害人感激地说道。
案情回顾:2018年初,陈某某连续2次进入被害人方某某位于市府路某小区的家中盗窃,共窃得现金4500元。接到报案后,公安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察,但由于案发地较为偏僻,没有视频监控和目击证人,除在现场提取到一枚疑似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指纹外,未能发现更多有价值线索。
大观区检察院了解到此情况后,建议民警从案发现场提取的指纹入手,利用指纹系统进行比对,但始终未能比对到指纹相一致的人员。为帮助群众挽回损失,大观区检察院持续跟进案件侦查进展,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及时与更新的指纹库进行比对,寻找这位身份不明的盗贼。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与更新的指纹库进行细致的对比,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多少年了,我以为我的案子早被人遗忘了,没想到你们还在紧追不放”。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落网时说道,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部分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
检察官释法:经查,46岁的陈某某曾因犯抢劫、强奸、盗窃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蹲”监狱累计十年以上,本次盗窃系出狱后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等待陈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入户盗窃相对普通盗窃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险性,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还侵害了其家庭安宁,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对于该类入户盗窃案件,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与此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作者:章伟 初审:邵伟 终审:陈芳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