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事真是太效率了,原本以为要经历漫长的诉讼,没想到先行调解这么高效,2天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太感谢了!”某银行代理人感慨道。
“感谢法院的调解工作,缓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太感谢了!”某食品公司负责人何某说道。
近日,大观区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后仅两天时间,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30日,某食品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某银行向某食品公司发放金融借款,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合同约定借款额度为245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合同签订后,某银行依照合同约定于2023年4月28日向该食品公司发放贷款2450000元,但到约定还款日期后,该食品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某银行遂将该食品公司及担保人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将案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调解员收到案件发现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迅速联系被告某食品公司,该公司表示企业运营暂时出现困难,导致无力按约还款,希望银行能延期。在了解情况后,调解员从法律规定、人情事理等多个角度出发,本着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的精神,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食品公司分六期偿还银行贷款,如有任何一期逾期履行,某银行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从立案到结案,短短两天时间,实现案结事了、互利共赢。
大观区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高效开展先行调解工作,以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健康发展留存了空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者:方凯 一审:聂姗姗 二审:杨春 三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