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5年4月24日,大观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大观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某受贿一案,并当庭宣判。大观区纪委监委、区直部门、涉案单位领导干部共计100余人旁听庭审,大观区法院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观摩庭审,组织本院干警开展警示教育。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还原了被告人张某一步步走向深渊的违纪违法犯罪历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综合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记法槌敲响,胜过千次说教。大观区法院通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活动,达到三重震慑效果,即心理震慑敲警钟强警示、制度震慑扎紧权利笼子、思想震慑筑牢廉政防线,教育干警要做到知敬畏强化底线意识、存戒惧形成心理约束、守底线规范职务行为,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司法力量。(作者:聂姗姗 王海怡 一审:聂姗姗 二审:杨春 三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