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总体要求,落实好《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4月24日,大观区检察院组织全院检委会委员、刑检部门干警以“推门听庭”的方式对张某某受贿案开展听庭评议工作。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全面系统的举证、质证,条理清晰,详略得当,依照出庭预案有针对性的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逻辑严密,公诉意见兼具情理与法理,结合案情当庭进行深刻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后,检委会委员、刑检部门干警围绕出庭规范、文书制作、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公诉意见发表及庭审应变等方面进行集中点评,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出庭能力提出意见建议。随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水根,在肯定检察官出庭表现的同时,就加强刑检素能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强化精品意识,提高出庭质效;二要强化争先意识,组织刑检内部业务评比;三要强化规范意识,切实提高法律文书质量。
今后,大观区检察院将以院领导、检委会委员为主体,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常态化“推门听庭”,持续促进刑检干警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努力锻造一支优秀的刑检办案团队,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者:储滢 初审:邵伟 终审:陈芳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