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观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吴某曾为某食品公司员工,因上班途中遇无责任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其伤情被认定为工伤,且因伤势严重长期无法返岗工作。虽经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需支付吴某工伤赔偿款,但该公司拒不履行仲裁决定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判令该公司支付吴某赔偿款11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主动电话联系被执行公司负责人,面对某食品公司的推诿态度,执行法官一方面严肃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吴某的实际困难,积极履行责任。并针对关键的赔偿金额问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形成一致意见,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食品公司表示将尽快支付吴某赔偿款。
至此,这起历经仲裁、诉讼、执行的劳动争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