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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观区法院出台18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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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玉莹
  •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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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日,大观区法院出台了《关于服务市场主体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四大任务+三大保障”构建全链条司法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将平等保护原则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依法审慎审理涉企案件,强化促进经济发展壮大的司法政策供给,以高水平法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聚焦强化审判职能、规范执行工作、优化司法服务、完善审判管理四大任务,推出18条措施。强调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明确防止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甄别融资类纠纷中变相高息行为、注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等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同时构建了三项保障机制:一是设立领导小组统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发展各项工作,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二是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良性互动,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证最大限度取得优化效果;三是创新宣传工作方法,通过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培育创新经验,营造全社会支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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