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观区法院以“青少年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将法律的刚性约束与司法的人文关怀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与保护工作中展现出鲜明特质。
刚柔并济,妥处涉未案件
该院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12件30人,对多次猥亵儿童的教师章某,判决有期徒刑十一年,并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同时,严格落实“前科封存”制度,对可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审慎处理。
张某和丈夫均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系共同犯罪。案件审理时,二人的4名子女均未成年。承办法官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实际情况,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依法对张某适用缓刑,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未成年人成长的负面影响。案件判决后,被告人张某将一面上书“法槌敲响正义音,情理温暖百姓心”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手中。
在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审理中,该院同样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放在首位考量。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阿丽(化名)擅自将由前夫抚养的幼子带离至外地,该院迅速发出全市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及时制止了这一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侵权行为。此外,还制发《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百余份,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延伸到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
协同联动,凝聚保护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不是法院一家的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大观区法院副院长刘中舟表示。该院积极联动各方,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形成保护合力。
为更好保障涉案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与区关工委、教体局、妇联等部门共建“合适成年人库”,解决刑事诉讼活动中法定代理人缺位时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与社工组织携手打造“法官+社工”审判模式,通过委托社工人员参与案件的家事调查、心理服务等工作,为案件审理提供更全面的社会视角。
为扩大未成年人普法覆盖面,与区教体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保护未成年学生联系协作机制的意见》,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取10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已累计讲授法治课近20场,受益学生近千人。
此外,还与区妇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多名女干警化身“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困境儿童,让司法温暖直达最需要的地方。
长效帮扶,守望健康成长
“不仅要让未成年人在法庭上受到教育,更要让他们走出法庭后能够健康成长。”这是大观区法院涉未案件承办法官的共同追求。为此,该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后回访帮教工作。
未成年的小李(化名)是一起盗窃案件的被告人,曾在庭审现场因过度恐惧悲观而情绪崩溃。庭审后,法院即向家属送达了《家庭责任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义务。主动进行判后跟踪回访,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小李提供长期心理干预帮助,帮助小李走出心理阴霾。
通过与区妇联、专业心理机构的密切合作,该院已为多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评估、疏导和干预服务,帮助孩子们纠正不良认知,重塑健康人格。这些精准化、长效化的帮扶举措,让司法保护从法庭延伸到家庭。(作者:杨闻珉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