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观区法院成功调解四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成涉诉企业握手言和,涉案总金额达240余万元。
据悉,四名原告均为供应混凝土的建材公司,依约分别向四家被告企业供货后,被告企业未按期支付货款,多次协商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家建材公司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且均申请了诉讼保全。
案件受理后,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将被告企业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很快,四家被告企业陆续主动联系法院,均表示希望尽快调解。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四起案件细节后,发现四家被告企业过往均信誉良好,此次拖欠货款并非恶意违约,而是受上游产业链资金结算延迟的“连锁反应”影响,法院保全措施实施后,加剧了被告企业的经营周转困难。
为尽快化解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司法程序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立即分别组织四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违约后果以及财产保全的法律意义,促使其正视纠纷、积极解决问题,被告当即表示愿意以分期的方式偿还欠款;另一方面引导原告换位思考,体谅被告暂时的经营困难,从降低诉讼成本、维系企业持续经营的角度出发,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以求共赢。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四起案件当事双方均成功达成和解:被告当场支付部分货款表达诚意,原告收到货款后即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以保促调”作为化解涉企纠纷的重要方式,将财产保全的强制性与调解的灵活性相结合,实质解纷成效显著。下一步,大观区法院将继续通过“以保促调”机制,合理运用保全措施,强化调解引导,刚柔并济,为企业纾困解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作者:孟蝶、王海怡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