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3日,大观区法院对一起贪污案进行公开宣判——王某因贪污企业公共财物3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也已由扣押机关发还企业。这一结果,与他此前在企业的贡献形成鲜明反差。
据悉,王某在民政汽修厂工作数十载,自2004年被安庆市民政局任命为厂长后,担任领导职务二十多年。在企业最困难的时期,他呕心沥血,带领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得到过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可谁也没想到,这位曾受认可的老领导,会在后期偏离初心,沦为贪腐分子。
权力的长期掌控让王某的权力观扭曲,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手中的职权慢慢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2021年至2022年间,他先以支付挖机租赁费为由,安排企业向外部租赁服务方付款12万余元,明知自己未使用备用金支付该笔费用,仍让财务记账冲抵其领用的单位备用金,通过重复记账套取公款得手。尝到“甜头”后,他的贪欲愈发膨胀,不仅将个人在多家餐饮店的百余笔餐饮消费报销,还把每月赊购香烟的费用也塞进企业账目,彻底将企业资源化为满足私欲的“金库”。
而民政汽修厂内部财务监管不力,更让王某的贪污行为变得“畅通无阻”。企业报销程序流于形式,既无严格审核,也无有效监督,王某只需随意找一名职工作为证明人,就能轻松将个人费用入账。直至2024年底,安庆市大观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他的违法行为才彻底暴露。
此案带来的代价沉重且深刻,王某个人数十年积累的口碑与前途毁于一旦,家庭也因他的犯罪陷入阴霾,原本的亲情融融被打破;对企业而言,集体利益受损,声誉和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暴露的监管漏洞更成为职务犯罪的“可乘之机”。
“畏法度者最快乐”,任何突破法律底线、利用职权谋私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同时也提醒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权力运行,而工作人员更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权力观,算好政治、人身、经济、家庭“四笔账”,避免因一时贪欲毁掉一生幸福。
作者:周玉莹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