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步丈量公平正义,以行动兑现司法承诺。11月21日,大观区法院15名执行干警再度亮剑,以雷霆之势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强势掀起新一轮集中执行攻坚热潮。
案件一:转移财产拒执行 法网恢恢终追责
2013年,申请执行人出借400万元给王某父亲并签订借款合同,王某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王某父亲未按期还款,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次执行中,王某以名下评估价值120万元的房产以物抵债,此后数年,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线下摸排等多种方式,均未查到其有价值的财产线索。
2025年1月上旬,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王某在某国际贸易公司就职的重要线索。执行法官当即前往该公司实地调查,公司负责人确认王某的员工身份,并表示其当日未到岗;当月下旬,执行法官再次赶赴该公司进一步核查,却被告知王某已办理离职手续,双方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
为突破执行瓶颈,执行法官对王某的工资卡流水展开细致梳理,发现其账户多次向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转入20余万元资金,存在明显的财产转移嫌疑。2025年9月,该基金公司向本院出具证明,确认王某目前在该公司已无基金持有记录。
经查实,王某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蓄意转移财产以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综合调查取证结果,将王某涉嫌拒执犯罪的相关线索正式移送公安机关,等待进一步调查。
案件二:专项发力追欠款 跨域执行显担当
某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9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正值集中执行行动部署的关键节点,申请执行人主动提供被执行人位于郑州的实际经营公司地址,执行法官即刻赶赴郑州开展执行工作,通过与公司法务人员当面沟通,详细释明执行依据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若仍拒绝付款,将依法对公司负责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务人员当即与法定代表人紧急对接,被执行人在司法权威震慑下认清利害关系,同意分期支付货款。目前,29万余元货款全额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截至行动结束,大观法院已累计出动干警35人次,拘传15人,促成执行和解案件8件,和解金额58万元,执行完毕案件11件,执行到位77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件,攻坚成效持续显现。
作者:程志华、周玉莹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