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观区法院精准发力、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案金额达498万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促成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0年,安庆某科技公司将厂区道路地坪、给排水等附属土建工程,发包给安庆某工程公司承建。随后,该工程公司将工程整体转包给张三(化名)实际施工。工程完工并完成审计后,张三与该工程公司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分歧,协商无果后,张三将该工程公司及公司监事李四(化名)一并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通过开庭审理及多轮庭后沟通,梳理出双方核心争议焦点:张三主张其垫付的部分工程款已转入李四账户,需予以返还;安庆某工程公司因张三无资质施工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被行政处罚,其招投标和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故主张张三承担相应经营损失。
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聚焦案件核心矛盾,逐一对张三、安庆某工程公司及李四多次对账,开展针对性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细致拆解争议焦点,结合案件事实精准释法明理,厘清各方权责边界,针对工程款支付金额、期限及损失承担比例等关键争议点,反复搭建沟通桥梁,居中协调,逐一化解各方顾虑分歧,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让步。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三自愿承担安庆某工程公司部分生产经营损失,该公司及李四按约定向张三支付工程款。目前,该公司与李四已向张三支付工程款235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将于2026年1月15日前全部付清,张三收到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了财产保全措施,案件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建设工程领域将工程转包给无施工资质个人的行为,极易引发事故与纠纷。无资质个人施工安全保障不足,易出现安全事故、工伤事故,进而衍生事故赔偿、工程款纠纷、发包单位行政处罚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各方权益。发包单位应加强资质审查,依法转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从源头规避潜藏风险。
作者:许娟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