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急需追回工业原料恢复生产,被告盼着结清欠款缓解资金压力,面对返还原物纠纷中“货”与“款”的对立,该如何平衡双方权益?近日,大观区法院通过明确争议焦点、制定可行方案、设置违约金的方式,成功促成企业握手言和,实现了纠纷化解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据悉,安徽某化工公司与山东某公司曾存在石油焦代加工合作关系。2022年底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但继续履约,后因费用支付问题产生分歧,山东某公司扣留安徽某化工公司约700吨煅后焦(重要工业原料)。安徽某化工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货物,山东某公司主张对方偿还拖欠的加工费及货款共计百余万元。
考虑到双方曾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为从根源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就双方关心的交货、付款、开票问题一一进行协商,明确700吨货物分批次返还的时间及对应款项,并达成调解协议。另外,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设置50万元的违约金,保障调解协议切实履行。
“调解协议内容明确具体,设置违约金也让我们吃下定心丸,没想到当了被告还能顺利追回货款。”山东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法院调解让双方重拾合作信任。目前,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
作者:查何俊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