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万块钱拖了五年,我实在没办法才走上诉讼这条路。”在大观区法院的调解室里,刘某满脸无奈地说。
2021年,张某因承包工程项目,资金周转困难,向刘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借条,明确约定还款时间。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未能履约,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4万元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对借款金额均无异议,具有调解基础。调解过程中,被告张某坦言欠款属实,但目前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希望自2026年3月起分期履行。刘某体谅张某的难处,但为确保自身权益,提出了若张某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还款,则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的方案,双方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明确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
拿到调解书后,两人都松了口气,原本紧张的气氛也缓和下来。张某握着刘某的手诚恳地说:“刘哥,谢谢你的理解,我一定会按时还款!”。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作者:江苏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