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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护胜诉权益 情解民生忧难——大观区法院开展“徽动执行·端午攻坚”专项行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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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盛华、程志华
  •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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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法院集中统一行动部署,聚焦新业态就业群体、弱势群体、特殊主体等胜诉权益兑现,6月17日至18日,大观区法院开展为期两天的“徽动执行·端午攻坚”专项行动,行动全程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执法力度与司法温度,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法理相融促和解,暖心执行护民生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吴某向邹某借款2万余元,法院依法判决吴某限期归还全部借款,判决生效后,吴某“失联”、规避沟通,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调取被执行人联系方式,成功联络上吴某。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吴某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强化司法惩戒震慑效果,督促其主动履约还款;另一方面立足邹某诉求居中协调,向其说明吴某务工收入不稳定、经济拮据的现状,并提供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最大限度平衡债权兑现与被执行人生存权益。最终,吴某当场支付欠款5000元,剩余款项约定分期足额偿还;邹某体谅吴某经济困难,自愿放弃部分利息,认可本次和解方案,案件顺利执结。

严明执法定权责,司法有情暖人心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某能源有限公司拖欠胡某货款及违约金71万余元,经外地法院调解及执行后,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终本结案。后续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胡某多年讨要欠款无果,遂诉至大观法院。经法院判决,两名原始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需承担清偿债务责任,受让股东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三名被执行人名下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逐一联系三名被执行人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过程中,法官不仅讲明了股权转让、债务归属的法律规定,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更道出胡某因突发重大疾病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现况,这笔欠款早已不是普通货款,而是维系其后续医疗开支与日常生活的重要保障。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让被执行人动容。最终,一名被执行人家属主动联系法院,自愿代为筹措资金,一次性付清71万余元,案件全额执行完毕。

作者:盛华、程志华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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