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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法院:汛期拒不配合撤离还扇民警耳光、咬人 女子妨害公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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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闻珉
  • 2021-07-2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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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即将袭来,财物与生命,孰轻?孰重?这个简单的问题,女子潘某不仅没有想清楚,还对前来劝导的公安民警撕咬殴打。2021年7月23日,大观区法院对潘某妨害公务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0年6月至7月间,由于出现多轮强降雨和境内河流上游泄洪,安庆防汛形势严峻。大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红丰圩人口转移的紧急命令》,要求在7月7日18时30分红丰圩泄洪前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及安置工作。

由于潘某所在的村为泄洪区,7月7日晚,两名公安民警接指令后前往该村配合执行防汛任务。民警到潘某家中,告知其泄洪险情并劝导其立即撤离,但潘某不想影响当天晚上去批发市场卖菜不愿立即撤离,想以还需要收拾东西为由拖延,更隐瞒其丈夫尚在家中的事实。后潘某眼见拖延不成,便不管不顾“胡闹”起来,不仅甩手打了两位民警脸部耳光,还用嘴咬了一名民警大腿内侧一口。当晚,潘某即被民警控制并带回接受调查。

在该案庭审尾声,法官教导潘某,勤俭持家可以理解,但水灾无情、生命至上,在党和政府全力以赴保一方平安、护生命安全时,我们应当无条件配合,切莫以一时侥幸而因小失大。

最终,被告人潘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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