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52个世界环境日的到来,大观区法院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组织开展“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公开宣判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6月2日,大观区法院公开集中宣判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戒震慑及指引评价功能,提升环境司法的公信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5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5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且认罪认罚。根据犯罪情节轻重,5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管制一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刑罚,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11638元。
法官工作室“送法进社区”
6月5日,大观区法院刘萍法官工作室组织5名干警前往菱湖社区开展“6·5”环境日普法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六五环境日普法小课堂开讲啦!》宣传单页,向社区群众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

“是要保护环境,我拿回去看看,让我孙子也多学习学习”,现场拿到宣传单页的一名老同志向法官表示。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单页200余份,获得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大观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在“6·5”环境日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公众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为推动形成保护长江母亲河、守护碧水蓝天的社会共识贡献力量。(作者:聂姗姗 初审:杨春 终审:凌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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