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欢迎访问大观长安网,大观区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天地

大观区法院:多次督促未履行 执行110拘传促还款

  • 本站
  • 杨闻珉
  • 2023-06-13 16:57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近期,大观区法院开展江淮风暴之“惠民暖企”专项执行行动,围绕涉企、涉民生、涉执行信访等五类重点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6月9日,大观区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8万元并就剩余欠款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013年底,童某夫妻因需资金周转,向潘某借款一百万元,借期两个月。借款到期童某陆续偿还了部分欠款,2014年9月后童某不再还款。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童某偿还潘某剩余借款本金455922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判决生效后,童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潘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童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先后对其进行两次电话约谈。首次约谈后童某虽承诺还款实际却是“空头支票”,二次约谈后童某仅还款4万元后便停止还款。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通过执行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调查,童某夫妻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因童某目前从事销售工作,经常外出跑业务行踪不定,但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对童某的查找。

6月9日当天,执行110接到被执行人童某位置线索,执行法官火速前往望江县将童某拘传。双方当事人相见后,潘某因童某一而再地不兑现承诺十分气愤,童某则称自己现在实在没钱还款,执行法官一面安抚申请人的情绪,一面晓以利害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将面临拘留的后果。童某害怕拘留后影响自己的工作,表示愿意分期还款。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考虑被执行人实际情况,经申请人潘某同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童某当场筹措4.8万元并就剩余欠款制定分期还款计划。(作者:杨闻珉  初审:杨春 终审:凌志祥)

 

关闭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大观区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政务新区 电话:0556-5502524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