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款事关遇难家庭后续生计,是法院重点保障的民生权益。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挑战司法权威与法律尊严。针对此类乱象,大观区法院重拳出击,顺利执结一起工伤赔偿案件,用司法行动筑牢民生保障防线。
据悉,申请执行人代某丈夫在工地施工时意外失足坠楼,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事发后,代某与施工负责人方某达成赔偿协议,约定由方某支付赔偿款项。后续方某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代某诉至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判令方某支付3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方某依旧拒不履行义务,代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干警依托信息化查控手段,对被执行人方某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各类财产开展全方位摸排核查,发现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破解执行难题,法院多次依法传唤方某,反复释法明理、劝导其履行义务,方某却以已离婚、无个人财产为由拒不申报财产,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态度极其恶劣。针对其拒不执行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期满后,方某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干警通过实地走访发现,方某仍与前妻冯某共同居住,行为可疑,随即对其前妻冯某名下财产展开核查,最终查实:方某为逃避履行法律义务,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刻意制造无经济能力履行判决的假象。
固定上述恶意拒执证据后,法院将案件情况报送区委政法委,并提请召开案件会商会。在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推进下,法院依法将方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方某眼见刑事追责在即,主动筹措资金,向代某一方全额支付赔偿款并取得其谅解,案件顺利执结。
针对方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犯罪行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结合案件事实、案款全额履行情况、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及取得遇难者家属谅解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未提出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自集中部署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大观法院累计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10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2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判处刑罚,通过刑事追究程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到位金额96.8万元;慑于专项行动高压态势,7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累积执行到位金额45.2万余元,和解金额88.85万余元。
下一步,大观法院将持续紧盯涉民生执行案件,强化部门联动,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拒执、避执行为,打通公平正义 “最后一公里”。
作者:程志华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