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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间借款不还?大观区法院温情调解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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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阮思
  •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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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观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既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切实保障在校大学生基本生活。

据悉,罗某与张某曾是初中同学,平日关系要好。张某因租房及饲养多条宠物,日常开销较大,遂先后向罗某借款四万余元并出具电子《个人借条》。借款到期后,张某未按约定还款,罗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核实证据,确认双方借贷关系明确、电子借条合法有效。沟通中法官了解到,张某系在校大学生,账户被保全后基本生活难以维系,考虑到双方曾是朋友,且张某身处外地求学不便往返,法官决定采用线上调解方式组织双方远程协商化解纠纷。

调解中,法官一方面向张某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其履约还款的法定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树立契约精神与诚信意识;另一方面向罗某说明张某的实际困境,劝导其体谅同窗难处,适当放宽还款期限。经耐心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张某按照每月6000元分期还款,罗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并申请解除对张某的财产保全,保障其正常学习生活。

针对张某无法现场签字的情况,承办法官通过线上平台完成调解协议签署,实现“隔空解纷、一次办好”。目前,罗某已依法申请解除保全,案件顺利办结。

作者:阮思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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