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徽动执行”专项工作部署,清收不良资产,严打拒执行为,8月26日至28日,大观区法院开展“徽动执行·涉金融专项行动”,成功化解多起抵押房产流拍后“变现难”案件,有力维护金融债权和司法权威。
以物抵债纾困,破解执行僵局
某建设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以其另一家投资企业名下房产作为抵押,先后向农商行借款共计2000余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案涉抵押房产予以查封,并启动司法评估、网络拍卖程序。但因该房产体量庞大、总价较高,叠加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房产一拍、二拍均无人报名竞买,最终流拍。面对“抵押资产无法处置、银行债权难以兑现”的执行困境,执行法官向银行分析以物抵债在节省司法资源、避免资产贬值、快速化解纠纷方面的优势,经过多轮沟通,银行最终同意以第二次拍卖流拍价接受以物抵债,困扰各方的债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三方协商解纷,实现多方共赢
丁某以名下房产抵押,向银行借款100余万元,借款到期后未能清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官实地走访发现,案涉房产一直对外出租,用于餐饮、零售经营,租赁关系成熟、租金收益稳定。该房产历经司法拍卖流程后流拍,考虑到商户经营实际情况,法院主动组织银行、丁某及承租户三方“面对面”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执行法官分析房产流拍后再次拍卖大概率降价,以物抵债可快速固化债权,同时兼顾承租户权益,告知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即可维持正常经营打消商户停业损失、搬迁成本的顾虑。最终,银行同意接受以物抵债,丁某配合办理过户,承租户与银行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实现了债权保障、债务化解与商户稳定的多赢效果。
坚持善意执行,彰显司法温度
被执行人张某以名下房产抵押向银行借款26万元,逾期未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案涉抵押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房产流拍后,银行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
法院依法张贴腾退让房公告时,张某父母因该房产为其唯一住房而情绪激动、强烈抵触。为平衡司法刚性与情理温度,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登门拜访,以拉家常的方式向老人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对被执行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充分考量老人的实际居住困境,主动为老人对接、联系临时周转住房,切实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最终,张某父母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该房产已顺利交付至银行。
截至目前,本次行动执行到位金额1358.7万元,其中以物抵债1358万元,现金到位0.7万元,腾退房屋5处、清场面积740.61平方米,摸排、收集拒执犯罪线索2条,将尽快移送公安机关。
作者:程志华 初审:杨春 终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