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检察:使用假币换真钱 终落法网被逮捕
-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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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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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老年人、个体经营者等群体使用纸币较多,犯罪分子通常会利用上述群体的交易习惯、防范心理不强等特点实施“以假换真”的犯罪行为。近日,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
案件回顾:
2023年8月,外省籍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流窜至安庆,使用一百元面值的假币和一些零钱去小商店和小吃店购买低价商品,用假币换取真钞。公安机关抓获余某某后,在余某某车辆内查获面值为一百元的假币若干。
鉴于余某某持有、使用假币已构成犯罪,有可能再次实施犯罪,社会危险性较大。检察机关决定对余某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伪造、变造、出售、购买、持有、使用假币,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如收到假币,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常见的假币使用套路:
(一)“调包”使用
不法分子在购买某些商品时,让人先看真币,接着以不买等理由,将真币要回,后来又要买,将假币递给售货员;有的时候,还会有同伙前来买东西或催促,以转移售货员的视线或遮挡视线,乘机调包。
(二)“混淆”使用
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即在借(还)款或者购买货物时,在众多钱物中,混入少量假币,特别是在金额大时,更容易出现。没拆封条的整沓人民币,接受时也要拆掉封条细看一下,避免不法人员从中混放假币。
(三)“昏暗”使用
不法人员使用假币往往首选场所昏暗或晚上实施不法行为。光线昏暗时,对假币的识别就更困难。
(四)“找弱”使用
不法分子在使用假币时,还会专门寻找一些辨别能力差的弱势群体下手,如小孩、妇女、老人。此种情形,多出现在农贸市场等处,一些老人在卖家中土产品时,稍有不慎,就会收到假币。(作者:裴胜 初审:陈芳圆 终审:刘伯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