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观长安网,大观区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风采

大观检察:不翼而飞的土石方

  •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 2023-12-29 10:10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喂,你好,这里是110报警平台,请问有什么事?

我要报警,有人偷挖土石方!

2021年10月1日至4日,宋某以蔡某公司与某村达成土地平整、复绿协议为由,伙同朱某等人在大观区一厂区东侧盗挖土石方,将鹅卵石含量较少的土石方运至工地用于工程回填,鹅卵石含量多的土石方堆放在蔡某公司大院中准备出售。因有人报警,该案案发。现场因采挖呈现十几米的深坑,让人触目惊心。经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估算,开挖土方量为5000多立方。

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采挖土石方,构成犯罪吗?

涉案当事人宋某辩称,蔡某公司与村委会达成了协议,在管线迁建占用的临时用地上采挖土石方,进行土地平整、复绿,并约定支付村委会相关费用30余万元。此外,采挖土石方销售也是弥补工程款不足、保证工程盈利的“常规操作”。宋某认为因其只知道该临时用地的大概范围,自己的行为顶多属于超范围开采,而不是犯罪。

罪,还是非罪?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把事情彻底搞清楚。经过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查明蔡某、宋某、朱某、邓某等人利用所谓工程项目,采挖含有鹅卵石的土石方销售牟取暴利,除在上述案发区域采挖,还在另外两处非法采挖。经鉴定,三处采挖土石方总量40多万吨,均为天然砂砾,系矿产资源,涉案金额160多万元。

2023年4月25日,大观区检察院依法对涉案人员以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四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坏赔偿费用。2023年11月21日,法院依法判决四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一年二十天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责令赔偿生态环境损坏修复费用、期间服务功能丧失损失及鉴定评估费用共计30余万元。判决宣告后,四被告人均没有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被告人假借土地平整、土方回填等工程名义,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挖砂石,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的成功办理打击了非法采挖土石方牟利所谓的“常规操作”,有效治理了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保护了国家矿产资源。(作者:丁延君 初审:陈芳圆 终审:刘伯良)

关闭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大观区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政务新区 电话:0556-5502524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