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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法律援助暖人心 群众致谢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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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观区司法局
  • 2021-07-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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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受援人李某某来到大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送上题为“法援无小事 家国之砥柱”的锦旗,真切地表达了对法律援助中心的感激之情,对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服务、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连连称赞。

李某某系安庆市大观区某养生馆工作人员。3月23日王某某在进店时不遵守店内秩序,李某某在维持秩序时与王某某发生口角之争,王某某冲动之下用随身携带装有物品的包砸在李某某头上,造成李某某头部外伤,右侧额部皮下血肿,伴有头痛、头昏现状。店长为息事宁人,承诺此事由他来解决,李某某当时便未报警,在丈夫的陪同下前往第一人民医院就医。休养3周后,李某某找店长协商解决,店长拒不理会,因当时也未报警,一时间无法联系到王某某,住院的费用无人承担,工作也没了,这对原本就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李某某感到彷徨无助,经朋友了解到法律援助相关信息后,电话咨询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其申请材料。李某某于2021年4月20日前往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了李某某,详细了解情况后,审查其相关材料,当场受理其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了大观区龙山法律服务所章顺利办理该案。法律工作者章顺利及时会见了受援人,详细了解案情后,积极为当事人梳理证据,拟好诉状,因找不到王某某,便以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为由起诉其单位,要求单位承担补偿责任。

案件经过大观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安庆市大观区某养生馆补偿李某某7444.42元,受援人李某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十分感激法律援助伸出援手,帮助其依法合理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特意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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