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1月12日,大观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入矫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上,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罪名、判处刑罚、缓刑考验期间等信息进行抽问,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强化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随后,监狱挂职民警以“非监禁刑与监禁刑的区别”为题进行专题警示教育,深入分析了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的区别,并描述罪犯在监狱失去自由的生活状态和心理变化,教育感化社区矫正对象远离犯罪、认罪悔罪、重新做人、回报社会,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严格遵守管理规定,顺利融入社会生活。
这次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警示他们珍惜机会、改过自新,杜绝重新犯罪,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教育实效,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作者:巴桑次仁 初审:鲁凡瑶 终审:卢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