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安庆大观在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
为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增加长江鱼类数量,3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首日,大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会同长航安庆分局、大观区农业农村局、大观区水利局,在长江安庆大观临江段水域开展以“贯彻长江保护法,共同守护母亲河”为主题的长江增殖放流活动,选取适合长江水环境生长的“四大家鱼”鱼种4万余尾进行放流,有效丰富长江物种资源,提升长江生态恢复的能力。
3月2日,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玉琳路办事处四眼井社区“志愿红”党员服务队开展了以“共饮长江水 保护母亲河”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志愿者和来自团委、妇联,工会等部门的志愿者共计30余人,对江堤垃圾进行了地毯式清理,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道生态环境,树立了保护环境的示范先锋。
“作为推动长江岸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准确把握新时代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采取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宣传《长江保护法》,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母亲河的意识。通过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多部门联合执法,多渠道监督管理,人防技防相结合,纵深推进“美丽长江,大观守护”生态建设,打造长江大观段最美岸线,绘制山清水秀美丽大观的新篇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昌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