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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路街道:综治司法调解 异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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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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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路街道基层调解组织为民解忧,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成功调解一起跨区域、涉精神病人、多年未解的纠纷。

十年未解,几乎对簿公堂。

家住在龙山路迎江区孝肃路街道荷花塘社区的李先生到龙山司法所反映,称自己的房子已经被人租住近10年了,可是一直没有给房租。租户杨某的户籍地在龙山路街道荣升社区,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平时独居在这里,时常会有扰民的行为;而且对方缺乏劳动能力,日常只是在附近捡拾废品,导致在房屋里堆放了大量的纸壳、塑料袋等易燃物品。“损失点房屋租金都无所谓,主要是在这里的安全隐患实在是太大了!这么多年了,针对这个问题反映过多次,一直没能彻底解决,这一次来申请调解,希望能早早解决自己的这块‘心病’。”李先生对此忧心忡忡,“如果这一次还解决不了,我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询问查证,找出问题症结。

“十年”、“精神病患者”、“跨区域”这些特殊的字眼叠加在一起,让这件纠纷的调解工作变得异常复杂。在听取了申请人的称述后,街道综治办、司法所组成调解团队开展调解工作。经了解、查证,得知被申请人已经离婚多年,现在唯一的监护人是其年过七旬的母亲方某。经过调解员多次联系,方某最终同意到调解室接受调解工作。调解现场,调解员再次详细听取了双方的称述,得知李先生所述情况基本属实,但是方某也确实存在许多困难——自己已经七十多岁了,本身身体就不好,还要照顾患病的女儿。由于房子是女儿租的,自己也多次找过女儿做工作,但是怕对女儿刺激太大,做出出格的行为。了解到问题的症结后,考虑到双方各有诉求,调解员分别单独跟双方谈话,从法理到人情,谆谆善诱,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方某立即将房屋内杂物搬到自己的住所,将房子归还李先生。当天下午,街道综治办、司法局与当地荷花塘社区一起,协助双方清理、搬运房屋内杂物。

说理讲情,更有人文关怀。

考虑到租户一家情况确实困难,李先生除了主动承担了房屋清理及搬运的费用外,更是拿出1000元作为慰问金交到方某手中。“大家都不容易,对老太太的遭遇我也很同情,这点钱就表示一下我的心意吧!”

看到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每个调解员心里都有一种莫名的宽慰。在这起矛盾纠纷中,街道调解委员会结合了综治、司法、社区等多方力量参与到调解中来,说道理、讲人情,体现了基层调解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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